成都高升桥高考复读班条件(高考冲刺班排名),普通高考英语口试费40元/生,普通高考英语听力考试费30元/生。贵州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体育及艺术类专业考试、英语听力考试、英语口语考试、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五年一贯制和“3+3”中高职贯通分段制转录报名工作将于2024年11月开展。
(一)可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条件:只要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期间都可以参加当地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二)可在流入地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条件: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完整接受完初中教育,且取得连续三年学籍(七、八、九年级),可在流入地有条件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若未在流入地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州市教育局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三)可在流入地无障碍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条件:凡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流入地进入中等职业学校(职高、中专、技校)学习。
(四)可在云南省无障碍参加高考及录取的主要条件:一是考生户籍和父(母)亲的户籍都在云南,本人具有在云南高中三年学籍且就读时间满三年。二是考生户籍在云南,本人具有在云南初中、高中六年学籍,考生父(母)亲户籍不在云南但在云南具有六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社保缴费记录。
(五)可在云南省报考省属院校的条件:考生本人户籍转入云南满三年,在云南高中连续就学时间已满三年并具有相应学籍,且考生父(母)亲在云南具有三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具备《云南省居住证》和有社保缴费记录。
(六)可在云南省报考第三批本科院校或专科院校的条件:在云南就读但户籍未迁入云南的随迁子女。
(七)可在云南省报考省属高职专科院校的条件:在云南省有完整中等职业教育学籍但户籍未迁入云南的毕业生。
(八)关于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实行责任管理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已在云南就读但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我们要求各学校应及时告知考生回原户籍所在省份参加高考。
家长不但要符合条件,学生也要符合条件。家长基本条件是,你在地方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交了各种保险,属于常住人口。各地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什么样的学生跟本地生享有同样待遇。一是要积极解决。也就是说,我们要正视这个问题的存在,要正视解决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为它确确实实涉及到一部分群体的利益,要把它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文件规定,各地在年底前要出台解决的办法。国务院解决义务教育的文件是要“两为主”的原则,具体怎么解决,由各地根据情况来解决。解决高考问题也是这样。二是要有条件准入。首先家长要符合条件,学生还要符合条件。家长基本条件是,你在地方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交了各种保险,你是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尽管你不是户籍人口。学生本人条件是,这个学生有可能在这里学了小学、初中、高中,也可能只是高中才来,也可能高中三年都在这里,也有可能高中一年在这里,因此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什么样的学生跟我的本地生是一样的。还有一个是城市条件,这个城市发展需不需要这个行业,需不需要这个群体,我这个城市能发展到多大规模,不是说城市越大越好,要根据他的发展需要和承载能力,根据这三个条件,各地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
特别说明:由于各省份异地高考最新政策等信息不断调整与变化,互联网所提供的所有异地高考政策信息仅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敬请考生及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一)在新疆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和学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且户籍迁入新疆的时间不少于两年(按距离2024年普通高考时间计算,下同),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普通高中在疆连续实际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有三年的学籍档案,有连续三年的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出生落户在新疆且户籍没有迁出新疆的经历。(此项政策于2024年普通高考后停止执行)
(3)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小学在疆连续实际就读并有相关学籍证明材料,有小学或初中毕业后到区外艺体类中职学校就读的证明材料,考生可回新疆报考艺术、体育类等特殊类型院校(专业)。
(4)考生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年龄在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
(5)考生父亲或母亲是调入新疆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须提供调入新疆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相关手续证明),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考生是普通高中在籍在读学生,学籍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转入新疆普通高中并连续实际就读,经考生就读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准予报名。部队调防干部子女,参照本条规定执行。
(6)考生父亲或母亲是区外地级以上(含地级)组织派遣或受聘在新疆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在援疆工作期间,考生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普通高中在籍在读学生,2024年9月30日前学籍转入新疆,并在疆内普通高中连续实际就读两年(高二、高三),允许在疆报名,由地级(含地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经考生户籍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准予报名;兵团系统由兵团师级(含师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经考生就读所在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准予报名。(此项政策于2024年高考后停止执行)
(7)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际就读四年并有四年完整学籍,有连续三年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和中考成绩,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有合法职业及四年居住证明,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报考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专业)。
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二、三年级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际就读五年并有五年完整学籍,有连续三年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和中考成绩,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有合法职业及五年居住证明,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报考区内本科院校(专业)和区内外高职(专科)院校(专业)。
来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及普通高中阶段在疆连续实际就读六年并有六年完整学籍,有连续三年新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新疆初中毕业证书和中考成绩,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疆有合法职业及六年居住证明,有在疆社保缴费记录或纳税证明。允许其报考区内外本专科院校(专业)。
(8)有关省市新疆高中班往届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且户籍迁入新疆时间不少于两年,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普通高中阶段在新疆高中班连续实际就读三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有就读三年的学籍档案或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可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9)有关省市新疆中职班毕业生须有其所就读省市中等职业学校完整学籍并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在新疆中职班连续实际就读三年(含第三学年实习);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且户籍迁入新疆时间不少于两年,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也可报名参加“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考试,但两者不能兼报。
(二)“三校生”报名条件
“三校生”统指普通和成人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等三类学生。
1.符合以下条件的“三校生”,可参加“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考试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有新疆户籍的区内外“三校生”;
(4)非新疆户籍、但在疆连续实际就读、有完整学籍的“三校生”。
2.符合以下条件的“三校生”,可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新疆常住户籍人口,在疆有合法稳定住所,考生在疆连续实际就读三年并有三年的学籍档案;
(4)“三校生”学籍须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或在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注册,且第三学年实习阶段必须在疆;往届“三校生”须有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发的毕业证书;
(5)非新疆身份证号的“三校生”须有在疆初中学籍号及毕业证书。
3.报考“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计划注意事项。
(1)应往届“三校生”就近到安排有“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计划的自治区相关院校进行报名,或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报名。各地“三校生”报名材料报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审查。
(2)“三校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后按自治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要求进行填报。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编排考场、统一印发准考证。由自治区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3)“三校生升高职”招生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录取时间与普通高校相关批次录取同时进行。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有关省市新疆中职班毕业生参加就读所在省市高职分类考试并被录取后,不得参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升高职”单独考试和普通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