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高考复读培训机构条件,高考补习学校收分标准

  • 2024-04-12 09:52:37
  • 新学高考

崇州高考复读培训机构条件,高考补习学校收分标准,重庆春季高考学校有: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能源职业学院、重庆电讯职业学院等(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重庆春考可以报考的学校,一起来看看吧!

高考报考日语有什么条件

1、报考条件

凡是可以正常报名参加高考的中国大陆地区考生均可报考。在填写高考报名表时,将外语考试的语种选择为”日语“即可。

全国普通高考日语报名样式表一旦考试语种选择为”日语“这意味着接下来的高考中,外语科目不考英语科目,而是考日语,其他语文、数学等考试科目不改变,与其他考生一致。中国地区高考均可考日语,与所在地区及学校是否开展日语科目无任何关系。

2、关于报考

高考外语分为:英语(90%以上学生选择),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种,考生任选其一参加高考。

不管选择哪一种语种,报考是和正常高考报名一样的时间,同时小语种考试也没有什么地区限制,并不是说城市比较小就不能考。高考日语是从上世纪70年代就持续至今的,是一项稳定长久的国家考试制度。

3、报考注意事项

在报考完成后,学生可关注日语科目的口语考试时间。但是高考日语口试不是必考项,只作为了解掌握(朗读40分+口头表达60分=100分)。考生成绩当年有效,记入考生普通高考档案,提供给招生院校作为外语专业和要求进行外语口试专业录取的参考。

高考定向生要满足什么条件

高考定向生是用人单位委托招生院校为其培养一定数量并确定了专业方向的人才。所谓定向就是定学校、定专业、定就业。定向生分为国防定向(国防生)和普通定向(地质、矿业、石油、军工、边远贫困地区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报考高考定向生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一、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异地高考报考条件

(一)可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条件:只要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期间都可以参加当地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二)可在流入地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条件: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完整接受完初中教育,且取得连续三年学籍(七、八、九年级),可在流入地有条件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若未在流入地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州市教育局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三)可在流入地无障碍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条件:凡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流入地进入中等职业学校(职高、中专、技校)学习。

(四)可在云南省无障碍参加高考及录取的主要条件:一是考生户籍和父(母)亲的户籍都在云南,本人具有在云南高中三年学籍且就读时间满三年。二是考生户籍在云南,本人具有在云南初中、高中六年学籍,考生父(母)亲户籍不在云南但在云南具有六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社保缴费记录。

(五)可在云南省报考省属院校的条件:考生本人户籍转入云南满三年,在云南高中连续就学时间已满三年并具有相应学籍,且考生父(母)亲在云南具有三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具备《云南省居住证》和有社保缴费记录。

(六)可在云南省报考第三批本科院校或专科院校的条件:在云南就读但户籍未迁入云南的随迁子女。

(七)可在云南省报考省属高职专科院校的条件:在云南省有完整中等职业教育学籍但户籍未迁入云南的毕业生。

(八)关于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实行责任管理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已在云南就读但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我们要求各学校应及时告知考生回原户籍所在省份参加高考。

高考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填报条件

只有参加公安院校面试、体检、体测和招生考察合格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男生),才能填报(0037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3)、(0037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4)(国家专项计划)、(0456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8192)南京森林警察学院(2)、(09621)浙江警察学院(1)、(12831)江西警察学院(1)、(15721)铁道警察学院(1)及(24791)云南警官学院(1)等7所尚有剩余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

海南医学院免费定向本科医学生招生定向到三亚市的计划尚未完成,剩余的计划扩大面向全省符合免费定向本科医学生报考资格且在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公示的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

随迁子女高考审核条件

随迁子女审核。外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严格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普通高考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招考高〔2024〕15号)执行。其中:申报材料第5、6条中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三年(含)以上合法稳定住所、稳定职业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8月31日。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基〔2024〕43号)文件要求,学籍注册部门要提供连续三年接受高中教育并有正式学籍证明;公安部门要提供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登记等相关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情况和社保信息。

要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查,重点审查考生学籍、实际就读情况,结合相关部门材料审查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严格执行将考生信息在班级、学校和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公示的三级公示制度,坚决防止假借随迁子女名义空挂学籍、“高考移民”以及其它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对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确保政策执行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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