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高考的艺考生怎样分考场,艺术文化课冲刺机构有哪些

  • 2024-03-27 18:19:45
  • 新学高考

青羊区高考的艺考生怎样分考场,艺术文化课冲刺机构有哪些,地域原则、四同原则、随机、即时原则。

整个编排过程一般会在省教育厅直属机关纪委、省教育考试院纪委等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一、2023年合肥高考考场考点安排

高考牵动千家万户。为确保高考期间各考点周边公交线路运力充足,合肥公交集团还提前制定了高考期间公交行车计划,凡途经考点的公交线路,在原定路牌全部出齐的基础上,按照“分班改正班”“暂停车辆轮休”“准备机动车增援”等方式,临时增加22个高考考点附近公交线路运力,并重点加密7时至9时、13时至15时开考前公交车发车频次,缩短发车间隔。

二、高考考场发复读传单,是否属于扰乱考场秩序的做法

我认为高考考场发复读传单是属于扰乱考场秩序的做法。

首先,不管考上是应届生还是往届生,进入高考考场的考生肯定会紧张,在不确定自己能考好的情况下,看到这样的复读传单,心里说不定就会打退堂鼓,而对于那些已经复读过一年的学生,看到这样的传单,心里自然会想自己会不会再复读一年呢,会打一个问号,这样的话,在考场上有只伴随着这种心理,不利于他们做试卷。

更何况凡是进入考场的上的学生都希望自己不要复读,一举考上大学, 而在复读过一年的学生,更希望自己这一年通过自己的努力就可以考上自己心仪的学校,不要再重来一年了。

”这样的或许会给他们造成阴影,一直围绕在他们身边,尤其是对于这次高考心理压力很大,想考好,但又没有十足的把握的学生,更会造成很大的不适。

看到这样的字眼,严重的学生会导致崩溃,直接影响就是考试发挥失常。

所以我认为高考考场外发复读传单是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

理解,很多学校想招生,但是也不是在这个时间去发复读传单,我认为这是极其不恰当的行为,极易扰乱“军心”,对考生造成心理压力,高考只有两天,但是这两天尤为关键,甚至全社会都在为这两天而让路,我认为考场外发复读传单,就是不配合高考,还没有考试呢,怎么就可以知道结果?。

三、2023高考考场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前4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5分钟)在考场前门入口处排队等候,依次进入考场,并在视频监控下接受考试违禁物品检查。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7月7日上午首场考试携带《2023 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交给考场监考老师。

三、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胶带、手表及其它计时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准考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座位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外语科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14时45分后禁止考生入场)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该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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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九、考试期间不允许上厕所。生病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上厕所,经核实后,须由2名同性监考员全程监督。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一、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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